养老保险,从举办单位来划分,一般可以分为政府举办的社会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公司主办经营的养老保险两个类型。
从保险的险种上划分,又可以分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两种。
一、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为政府举办的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主办管理。
按照参保人员身份,可以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与员工个人共同缴费,缴费分担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原为20%,现已经调整为16%,进入统筹账户,为全体参保员工共有资产;
个人缴费,比例为8%,进入个人账户,为员工个人私有资产,员工发生不幸,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余额(退休为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2、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性质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可以浮动,缴费比例一般同机关事业单位。
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一般以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20%,缴费额度比例可以浮动选择。
全部为个人缴费,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为政府指导性的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予以资金补贴;缴费额小,因而养老金额度也小;缴费额可以浮动选择。
(二)补充养老保险
政府举办的社会保险机构主办管理,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增加养老金的额度,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
1、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
为实行职业年金制度,是政府强制性的补充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总额8%缴费,员工个人按照工资4%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员工(退休人员)发生不幸,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
为倡导实行企业年金制度,是政府非强制性的、指导性的补充养老保险,性质同职业年金制度,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参保与否及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可以浮动,一般同机关事业单位。
二、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为商业保险公司主办经营,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它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届满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中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定期保险、终身保险都可以在不同程度起到养老的目的,都属于商业养老保险范畴。
商业养老保险,也可以分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缴费年限、享受年限等可以协议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