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现实情况中,会出现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聘请律师,为了保障他们的获得辩护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诉讼规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情形有: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四)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制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联合发文中作了具体规定,把”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具体化为六种情况。其中,”经济困难”的情况具体化为两条,
①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②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特殊案件”具体化为”四条”;
③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④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⑤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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