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的概念是什么
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最通用的方法之一。
招标采购可分为竞争性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它们的基本的做法是差不多的,其主要的区别是招标的范围不同,一个是向整个社会公开招标,一个是在选定的若干个供应商中招标,除此以外,其他在原理上都是相同的。
一个完整的竞争性招标采购过程由供应商调查和选择、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合同授予等阶段组成。
招标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1、公开招标(即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
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发表招标广告,在尽量大的范围内征集供应商。公开招标对于设备、材料采购,能够引起最大范围内的竞争。其主要优点有:
(1)可以使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公平竞争条件下,以合适的价格获得供货机会。
(2)可以使设备、材料采购者以合理价格获得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3)可以促进供应商进行技术改造,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
(4)可以基本防止徇私舞弊的产生,有利于采购的公平和公正。
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一般组织方式严密,涉及环节众多,所需工作时间较长,故成本较高,因此,一些紧急需要或价值较小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则不适宜这种方式。
国际竞争性招标就是公开地、广泛地征集投标者,引起投标者之间的充分竞争,从而使项目法人能以较低的价格和较高的质量获得设备或材料。我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商定,凡工业项目采购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均需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通过这种招标方式,一般可以使买主以有利的价格采购到需要的设备、材料,可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并且可以保证所有合格的投标人都有参加投标的机会,保证采购工作公开而客观地进行。
国内竞争性招标适合于合同金额小,工程地点分散且施工时间拖得很长,劳动密集型生产或国内获得货物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行政与财务上不适于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等情况。国内竞争性招标也要求具有充分的竞争性,程序公开,对所有的投标人一视同仁,并且根据事先公布的评选标准,授予最符合标准且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2、邀请招标(即有限国际竞争性招标)
设备、材料采购的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向具备设备、材料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单位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并且受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这种方式也称为有限国际竞争性招标,是一种不需公开刊登广告而直接邀请供应商进行国际竞争性投标的采购方法。它适用于合同金额不大,所需特定货物的供应商数目有限,需要尽早地交货等情况。
有的工业项目,合同价值很大,也较为复杂,在国际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潜在投标人,并且准备投标的费用很大,这样也可以直接邀请来自三、四个国家的合格公司进行投标,以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