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由规划局核发的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载明了建设用地的位置、性质、规模、容积率以及建筑面积等内容,其附件包括建设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
建设单位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用地预审报告书》(划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以及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等材料之后,可以到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征地补偿手续喝国土局同意批准用地的前提条件。
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今天,同诚工程咨询给大家详解一下: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关土地出让金缴款证明。因涉及土地出让金巨大,应注意提前做好资金计划或是否可争取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2、核发的用地面积是总用地面积(包括净用地面积、道路面积、绿化面积)。所包含的市政道路用地及公共绿化用地虽不属于该地块国土证核发的权属用地范围,但属于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范围,因此若有单位出于修建公共交通等需要占用部分绿化用地的情况客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3、该证的附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
4、注意附加说明事项,防止在有效期内未申请用地导致该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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